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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下楫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12-01-30 | 點閱數: 393
嘉義縣東石鄉下楫國民小學100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廚房工作人員簡章
   壹、依據: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相關規定。
貳、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01年2月1日止。
参、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2月2日上午10時止,請於平常日上班時上午9:00至下午17:00。洽本校總務處報名。
肆、索取報名相關資料之地點:嘉義縣東石鄉下楫國民小學總務處﹙電話:05-3601508轉120﹚
伍、報考資格及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証照者。
 二、男女均可,(男性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三、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證明無精神病、肺結核、A型肝炎、梅毒血清、皮膚病及尿液、糞便……
等檢查正常者)。(錄取後,2月7日前繳附)
四、具有愛心,願意為師生健康飲食付出心力者。
五、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六、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陸、廚房工作人員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繳驗國民身份證影本,檢附正本核驗﹙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
不得報考﹚,男性須繳交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
二、繳技術士證照影本。
三、填寫報名表乙份,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黏貼3個月內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張。
柒、錄取名額:1名。
   捌、評審方式︰採口試、專業證照加分。
    一、專業證照:(最高20分)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15分,丙級者10分。
2.其他相關餐飲證照(每張另給5分)
 、口試:80分(依下列三項指標合併計分)
1、專業知識與素養
2、衛生習慣態度等。
3、配合學校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玖、評審日期、地點:101年 2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校視聽教室。
拾、錄用:
       一、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後翌日上午09:00前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錄取人員應於錄用後2月7日前繳交廚工體檢合格證明書一份,不合格或逾期均以放棄論,並不得追討服務薪資。
      二、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
拾壹、附則:
一、契約期間:101年2月7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
二、工作時間
1、供應午餐之日上午8:30至下午2:30分。
2、工作收拾完畢,廚房清掃乾淨為止,所應負責之工作於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時,以完成工作的時間為退勤時間不得要求加班津貼。
三、工作內容                                    
1、每日8:30到校處理食材、清洗、烹調,送餐、收拾整理餐廚具等事宜。
2、廚房環境、器具清洗維護。
3.其他與午餐相關事宜。
四、工資
1、日薪新台幣 600元整 (寒暑假不支薪),工資於月底一次發放。
2、開學前ㄧ週安排一日到校進行清潔打掃等預備工作,以簽約之每日金額計酬。
3、依工作天數(供餐之日)按日計酬。
五、有關請假、休假、資遣、退休、保險、考核及其他有關福利,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均依嘉義縣政府訂定之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六、任用期間如感染疾病,本校可立即終止契約。
七、乙方(廚工)全部勞保費(含職災)、健保費與勞退金須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