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主任在安排下學期週三研習時將本研習列入,以免與貴校所安排之研習有衝突
本研習列管之對象為學校正式之教師﹝含主任﹞,但不包括職員、代理代課教師、特教班資源班教師、幼稚園教師
請將附件時間表印給老師或公告於學校網頁,請教師任擇一場研習
感恩 大同國小陳盈霖093280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