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0年度教育事務法人業務研討與聯繫會議實施計畫(草案)
100.10.23
一、目的:
1、共同探討教育法人業務運作情形與執行現況,促使各教育法人行政運作順暢,並讓行政業務能夠標準化、檔案化與電腦化。
2、讓教育法人更加瞭解縣府、國稅局、法院對公益性團體服務的管道與業務辦理之情形,強化彼此的服務與合作之良性互動。
3、瞭解各基金會推動會務之現況與困境,彼此分享營運經驗,以達到經驗傳承、資源共享與互助合作,進而提昇本縣教育法人之服務品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立新港國民中學
五、報名日期:100年11月7日(一)~100年11月18日(五)
六、會議日期:100年11月26日(六)
七、會議地點:嘉義縣立新港國民中學
八、參加人員:
1、嘉義縣各教育事務法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執行長、總幹事、會計、出納、幹事…等相關成員。(各基金會每會3-4名)
2、縣府相關局處代表。
3、教育處各科相關業務人員。
4、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相關業務人員。
6、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科相關業務人員。
九、報名方式:
請將報名表於100年11月18日(五)前郵寄、傳真或e-mail至「新港國中輔導室鄭雯瑩主任收」
n 地址:61641嘉義縣新港鄉福德村福德路106號
n 電話:(05)3742024、9744143轉輔導室
n 傳真:(05)3744713
十、會議程序:如附件一
十一、工作編組及職掌:如附件二
十三、經費來源:由縣府相關經費支應,如附件三
十四、獎勵:辦理是項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獎勵基準敘獎。
十五、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