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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塭港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8-11-19 | 點閱數: 807
一、資格條件:
   1、依據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台勞字第0970004966號函核定之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暨教育部「97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計畫辦理,本短期促進就業案係經勞委會認定為特定計畫之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無資遣費。
2、待遇及工作時間:依教育部經費編列標準,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1,000元整,每月工作不超過22日(依實際工作天數計算),並有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校依校務教學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自97年11月24日(僱用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4、具有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性別、年齡不拘。
   5、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者,另具有教師證(或修習教育學程)及具有圖書資訊管理、活動規劃能力者尤佳。
   6、名額:正取1名,列冊候用數名。
二、工作項目:
   1、協助整理圖書、編書目與圖書上架、借還書,以及課餘協助弱勢學生體能活動等。
   2、加強辦理弱勢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及課後照顧。
  3、其他校務行政相關事項及其他交辦事宜。
三、工作地點:嘉義縣東石鄉塭港村170號(嘉義縣東石鄉塭港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填妥「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報名表(置於網站請自行下載)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前,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蘇小姐收
   2、正取1名,並依面試成績高低列冊候用數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上級增列僱用名額或職務出缺,依序遞補。
  3、面試時間: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報到時間:同日09:40),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履歷證件(最高學歷、教師證或專才證明文件等)。
   4、面試內容:1人20分鐘,以書面審查佔50%、口試(含自我介紹)佔50%等工作內容為主。
   5、錄取公告:97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2時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6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7、洽詢電話及承辦人:(05)3732653-11何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