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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08-10-23 | 點閱數: 1078

一 請踴躍推薦於客家語言  文史  文學  藝術  公共事務   海外推廣及青年參與等客家事務卓有成效者參獎 另為深化兩性平權觀念   請鼓勵拔擢於前開領域表現優異之女性參選

二 本獎公告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相關規定及參選表件請逕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  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