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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1-01-19 | 點閱數: 519

 

 參、比賽規定:
一、分組:
【一】國中、小組:國中國小高年級學生,參加人數限十五人,各校擇優推薦二人。
【二】高中職組:高中職學生,參加人數限十五人,各校擇優推薦二人。
【三】社會組: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參加人數限十二人。
二、命題:在主題的範圍內自己命題,左列提綱可供參考:
【一】心靈改革與國民生活(政治革新、社會治安、復興人倫美德、發揚優良文化等)。
【二】孝悌與家庭倫理(親情、親子連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手足情深、敬老慈幼、鶼鰈情深等)。
【三】孝悌與社會倫理(社會公益、尊長慈幼、濟弱扶傾以及各種社會失秩事件之探討因果等)。
【四】孝悌倫理家庭幸福(戀愛、未婚媽媽、三代同堂、婆媳關係、單身貴族等有關家庭幸福問題)。
【五】其他在主題範圍內事項。(如推行倫理教育與社會和諧等)
三、參加資格:凡設籍本國並居住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贊同本會宗旨者均可報名參加,並附講題目,合則函邀參加,唯其講稿於參加比賽報到時交付。
四、舉辦日期:民國一00年三月十二日(星期六)下午一時至五時分。
五、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三月七日止。(郵戳為憑)寄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二二七巷十號本會收,請添附:社會人士(身份證)、學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七、演講時限:國中、小組每人限五分鐘,高中、職組每人限六分鐘,社會組每人限七分鐘,超過時限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
八、評審人員:由本會聘請對演講學有專長,且贊同本會宗旨公正人士三至五人擔任。
九、評分標準:
【一】內容:多注重真人真事,少談抽象理論等佔百分之五十。(本身實踐可供示範的優良具體事蹟更佳) 。
【二】儀態:禮貌、儀容、態度、表情、台風等佔百分之十五。
【三】技巧:組織結構、事理分析、推釋及說服能力等佔百分之十五。
【四】語調:口齒清晰、聲調適宜悅耳等佔百分之十。
【五】其他:內容表達之設計、現場氣氛之掌握等佔百分之十。
十、獎勵:
【一】1.社會大專組:1~5名,分別頒發獎金五千元、四千元、三千元、二千五百元及二千元。
2.高中中職組:1~5名,分別頒發獎金四千元、三千五百元、三千元、二千五百元及二千元。
3.國中、小組:1~5名,分別頒發獎金三千五百元、三千元、二千五百元、二千二百元及二千元。
其他成績優良者酌頒獎金一千元,以資鼓勵。
其餘參賽者發參加獎品,並均長期贈送「和諧」雜誌。

  相關比賽辦法請至該基金會網站查詢:www.fpfoundation.org.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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