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敦聘下列老師為本校99學年度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錄取人員、任教科目、及節數:
(一)藝術與人文--視覺藝術:正取三名,許玲文老師(每週7節)、陳美主老師(每週13節)、陳旻君老師
(每週20節)
(二)語文領域—書法:每週合計14節。正取1名:林芸薇老師。
(三) 語文領域-閩南語:每週7節。正取1名:曾麗娜老師
三、附則:
(一)支援教學期間自99年8月30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若100年度教育部2688各校鐘點費補助
額度通過,則聘期將延長至100年6月30 日止。
(二)支薪說明:具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核定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每節320元,具國小教師證
;國小兼、代課資格者每節260元。
四、備註: 請錄取人員於99年08月17日上午08:30 於本校校長室接受教評會審查。(請攜帶資料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