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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0-08-16 | 點閱數: 693

 

申請複查:請洽新港國小教學組長

複查期限:8月16日至8月18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複查方式:以書面方式向新港國小申請成績複查,並酌收複查每項新台幣100 元,複查成績以各項加總分數是否相符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