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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公告-本縣雲端網站伺服器系統維護

因作業系統版本更新,即日起本縣校園雲端網站伺服器將進行升版,期間將造成部份網站(含學校網站及相關專案網站)暫停服務或部份功能無法使用,全部作業預計將於10/26完成。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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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公告 | 2010-08-11 | 點閱數: 2268
本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申請認可,應於每年三月或九月填具本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送本府教育處(初審機關)申請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一、       社會教育機構立案證書或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二、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預定年度辦理教師進修課程計畫書(一式五份),其內容應包括辦理教師進修課程名稱及課程大綱。如有最近一年辦理教師進修課程者,得檢附辦理情形一覽表(一式五份),俾供審核參考。
四、教學場地為借用或租賃者,借用或租賃協議書影本一份。
五、教學場地之建築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應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法規辦理,並檢附相關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開辦各種教師進修課程,應將開辦教師進修課程之計畫書、課程名稱與內容簡介、師資、招生對象、上課起訖日期、上課時間與地點、教材講義、教學方式、研習時數及自我評核方式等學習資訊上網公告,以供查詢。其自我評核方式,應包括參加該班次學員之意見問卷調查,其比重占評核之百分之五十,並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上網公告自我評核結果。

※上開申請表、課程計畫書及辦理情形一覽表等表件請逕至http://www.edu.tw/ 中等教育司/檔案下載項下下載使用。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課程情形一覽表.doc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課程情形一覽表.doc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課程計畫書.doc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課程計畫書.doc
  •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doc
    3)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doc
  •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doc
    4)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