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任代理教師:
(一)正取: 葉子瑄
(二)備取:吳念臻、李欣怡
二、英語代理教師:
正取:林倩如
備註: (一)正取人員請於99年8月17日(星期二)早上9點參加本校
教評會審查。
(二)備取有效期限至民國100年4月0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