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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港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10-08-10 | 點閱數: 1065

針對藝文支援教師認證初審未通過者

於8月10日上午9時 再次邀請審查教授於本校校長室做複審

991037 何友仁 補件複審通過 其餘5位複審不通過(請於8月11日下午4點前至出納組領取退費700元)

991004 許總傳 報考資格認定疑義 經複審後確認通過(符合第三類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