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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體健科 - 行政公告 | 2010-08-03 | 點閱數: 656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99年7月14日(99)教字第0406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所屬臺北縣分會經總會停止「檢定授權」權限,爰不得視為「救生員證」之檢定 
        授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