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件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7-30 | 點閱數: 696

998月第一個工作日為8月2(星期一),請提醒承辦人《訓導主任或生教組長》於該日(08:00~15:00)完成「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填報(並請將相關案件之即時通報表序號填於備註欄內),本案完成狀況已列為教育部對本縣落實中央教育政策獎勵評核重要參據(本年度已納入統合視導計分),切勿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