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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人事選聘 | 2010-06-23 | 點閱數: 3418

嘉義縣99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達成介聘教師結果如附件,請達成介聘教師攜帶介聘函及相關證件至新介聘學校【即調入學校】,接受該校教評會審查,逾期未接受審查者,視同放棄介聘;審查時日請洽各調入學校。經教評會審查通過者,自99年8月1日起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