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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0-06-23 | 點閱數: 567

說明:

一、參賽資格: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得參賽外,所有民眾皆可參加(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內外民眾皆可參加,惟徵文競賽及所有創作理念需以繁體正楷中文撰寫)。

二、徵件主題:題目自訂,內容需與臺北縣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相關,包含林園之人文景觀、歷史背景、建築、地點、生態、風景、族群聚落、生活型態等,將林園的生命力豐富呈現。

三、徵件期間:2010610日至820日止。

四、徵件類(組)別:散文類、攝影類、繪畫寫生類(大專社會組、青少年組、兒童組)

五、收件辦法:徵件作品請郵寄至「臺北市民生東路21417樓,城邦媒體集團專案整合行銷部『2010林園藝文徵件比賽』專案小組收」,郵戳為憑。參加繪畫寫生比賽者還可於林園現場交件,以免作品汙損。參賽者僅需繳交完稿作品,攝影類及散文類得獎者需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一周內繳交原始檔案光碟。

徵件比賽各項詳細辦法與資訊,請上活動官網http://2010linfamily.hmg.com.tw,或林本源園邸網站http://www.linfamliy.tpc.gov.tw查詢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