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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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09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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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99學年度高中職申請入學報名,配合本部「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之實施,請轉知所屬國民中學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以維學生權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二、各國民中學報名參加99學年度申請入學應屆畢業生,已繳交申請入學報名表並完成選填志願者,若因本方案公布而擬變更志願者,請各國中予以協助選填志願及報名事宜,俾如期於
三、本案如尚有疑義,聯絡電話:04-37061310、04-37061302(高職-第三科
因時間急迫,先通知各校辦理,正式公文後補
學管科 姜智棟(3620123*502)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