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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6-08 | 點閱數: 674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413臺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4

傳  真:(0423330776

人:林美伶

聯絡電話:(04)37061210

受文者:如交換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67

發文字號: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09171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旨:99學年度高中職申請入學報名,配合本部「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之實施,請轉知所屬國民中學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以維學生權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9964行政院核定本部自99學年度起實施「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辦理。

二、各國民中學報名參加99學年度申請入學應屆畢業生,已繳交申請入學報名表並完成選填志願者,若因本方案公布而擬變更志願者,請各國中予以協助選填志願及報名事宜,俾如期於689日向各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委員會完成報名。

三、本案如尚有疑義,聯絡電話:04-3706131004-37061302(高職-第三科梁碧芬小姐、徐賜珍視察);04-3706120704-37061210(高中-第二科黃秀茶專員、林美伶小姐)

因時間急迫,先通知各校辦理,正式公文後補

學管科 姜智棟(3620123*502)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