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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研習進修 | 2010-06-07 | 點閱數: 844

一、本講習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辦理。

二、講習對象為公共藝術相關承辦人員、各校之總務及事務等行政人員、藝術與人文課程教師。

三、報名簡章請至文建會公共藝術網站(http:publicart.cca.gov.tw)下載,一律採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