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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4-12 | 點閱數: 1296
  1. 本案業於4月1日辦理完竣。
  2. 初選獎金經縣座簽准為
    第一名  1萬2千元
    第二名  8千元
    第三名  5千元
  3. 請初選獲獎團隊將統一收據及經費概算表於4月23日前備文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