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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幼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0-03-20 | 點閱數: 1020

設籍本縣年滿5足歲且未滿6足歲 (民國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適齡兒童相當者。
  簡章發售:
(一)時間:自99年3月22日(星期一 )至99年4月2 日(星期五)止,上班日上午
 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整止。
(二)地點:本縣朴子國小輔導室(朴子市山通路11號,電話3792032-110)、水上國小輔導室(水上鄉正義路182號,電話2682073-12)、興中國小輔導室(民雄鄉興中村30號,電話2214725轉512或817)、竹崎國小輔導室(竹崎鄉竹崎村文化路28號,電話2611018-14)。
(三)費用:每份(含簡章、申請表、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工本費20元。
申請鑑定:
     1.申請時間:自99年3 月29日(星期一)至99年4月2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 整止。            
    2申請地點:由家長或監護人向所屬學區國小提出申請。
    3.繳交資料:鑑定申請表、准考證(填妥資料並貼妥最近三個月內照片各乙張)、提
          早入學檢核表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好郵資32元 (寫好住址及收件人)各1份。
    4.鑑定費用:
    (1)初試新台幣500元(申請時繳交);複試新台幣1,000元(複試報名時繳交)。  

   (2)持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手冊或證明者免繳,
              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其他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