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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3-10 | 點閱數: 626
一、為強化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三聯關係,協助教育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以增進教育實習效能,提升師資培育素質,99年度教育部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此計畫,詳如附件。
二、各獎項之獎勵優渥(詳見實施計畫第八點),請踴躍參與。
三、本案獎勵類別及參選對象,重點概述如下:
  (一)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指導教師至少3年,指導教育實習生表現卓越。
  (二)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輔導教師至少3年,協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輔導教育實習學生(教師)表現卓越。
  (三)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楷模獎:於教育實習期間之表現卓越。
  (四)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符合上述各資格限制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學生(教師),共同組隊參與本獎項。
五、辦理期程
(一)報名甄選: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前。
(二)審查作業:九十九年六月至七月。
(三)評選決議:九十九年七月至八月。
(四)各獎示例彙編:九十九年八月至十月。
(五)績優表揚及分享:九十九年十月至九十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