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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10-03-08 | 點閱數: 1993
「交通安全畫童年」第十五屆全國兒童交通安全漫畫徵選

 

「交通安全畫童年」第十五屆全國兒童交通安全漫畫徵選

 

 

(一)活動日期:9931430

 

(二)參加資格: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全體學生。

 

(三)作品徵選規格:作品一律使用四開(39.3cm×54.4cm)之圖畫紙創作,以彩色繪製(水彩、蠟筆、彩色筆均可)。

 

(四)創作主題:凡與交通安全相關之主題均可創作,或可參考主辦單位提供之主題如下:

1.坐汽車要繫安全帶。

2.小朋友坐汽車,要坐兒童安全座椅。

3.爸爸、媽媽不要將小朋友單獨留在車內。

4.爸爸、媽媽開車不要打大哥大。

5.大哥哥飆車真不該。

6.駕駛叔叔十字路口要禮讓行人。

7.闖紅燈及平交道最不該。

8.馬路邊遊戲真危險。

9.哥哥!爸爸!喝酒就不要騎車或開車喔。

10.行人穿越馬路要走天橋、地下道,不要闖紅燈。

11.禮讓校車、娃娃車。

(五)收件日期與地點:

1.日期:即日起至99430止,作品逕送協會(可集體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9樓之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轉分機141142143

 

(六)參賽組別:‧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七)評分標準:創意40% ,主題20% ,構圖20% ,色彩及美工20%

 

(八)獎勵方式:分三組計獎(1)低年級組、(2)中年級組、(3)高年級組。

金牌獎:獎金5,000元,獎狀乙禎,一名

銀牌獎:獎金3,000元,獎狀乙禎,三名

銅牌獎:獎金1,000元,獎狀乙禎,十名

佳作獎:獎狀乙禎,二十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九)其他規定:

1.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校、班級、參賽者及指導老師姓名、電話、地址。

2.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如需退還,請親至本會辦理(退稿作業至 7

  底止)。

3.作品創作直式、橫式均可,參賽張數不限,繳交作品毋須裝框。

4.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5.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勞,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6.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報名表(請下載)

 

網址: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0020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