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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10-02-24 | 點閱數: 752
  1.  本案已於本(99)年2月22日行文至各校,文號府教學字第0990034881號函。
  2. 推薦條件、對象及報名方式,請詳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3. 每校推薦名額為1名,請各校踴躍推薦。
  4. 本案收件日期為2月22日至3月12日止,所需資料逕送至本縣大林國中 教務處。
  5. 初選入選者,由本府發給獎狀乙紙並代表本府參加教育部複選,而複選入選者,由教育部頒給10-15萬元之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