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頒「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暨嘉義縣
政府97 年8月18日 府教學字第0970118437號函辦理。
二、課後照顧服務教師資格:由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遴聘: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
好。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
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結訓。
三、授課時間:97學年度第一學期(97年9月16日 至98年1月15日 )每週二、四、五
12:40~15:55(一、二年級,每班每日4節)。
四、鐘點費:每節260元。
※意者請攜帶履歷資料面洽或先來電洽詢05-3427394教務處蔡志成主任。
(地址:義竹鄉新店村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