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8年度11-12月在家教育 學前 視 聽障 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補助乙案請務必在12/31日前檢具統一收據以及印領清冊正本送府 部分人員9-10未請領 務必檢具9-12月請領
9-10月已撥付 請查詢
有關印領清冊請在送出前檢查如用影本請務必加蓋與正本相符以及承辦人職章 有關年底核銷作業 請務必12/31日送達或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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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請告知 分機521 曾榮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