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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08-09-03 | 點閱數: 1331

 

一、教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為鼓勵曾經犯錯者改過向上、自助助人、自立自強、努力向學踏實工作、自我實現,檢送「希望獎章甄選辦法」(推薦時間:97年9月1日-10月31日),敬請 惠予推薦候選人。

二、依據教育部97.8.29台社(二)字第0970169806號函轉該會97.8.26.(97)大觀字第09708260001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如附件)。

三、旨揭活動之甄選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該會網站(http://www.ta.org.tw)瀏覽下載,連絡電話:02-2918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