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9年度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收件時間為99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本府將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之指導教師,主辦單位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三、旨揭活動製作範例參考及相關表格,請查詢活動網站http://www.art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