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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行政公告 | 2009-11-24 | 點閱數: 665

一、99年度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收件時間為9931起至415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本府將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之指導教師,主辦單位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三、旨揭活動製作範例參考及相關表格,請查詢活動網站http://www.art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