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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雄國民中學 - 活動訊息 | 2008-09-02 | 點閱數: 1397

一、競賽日期:97103(星期五)

二、競賽地點: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265號)

三、參加資格:本縣各級學校師生與社區民眾。

四、報名方式:

(一)     報名規範:由各機關團體推薦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報名表請洽民雄國中輔導室】。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7919(星期五)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     受理報名:

1.報名表請E-mail或傳真至民雄國中輔導室收,傳真號碼為2061429或傳送至【mihjh@mail.cyc.edu.tw】公務信箱。

2. 傳送後務必再以電話確認,電話號碼為2262527-121

五、競賽組別:(共二組)

(一)    個人組:設籍嘉義縣轄區內之民眾(包含新移民),(須持居留證、國民身份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份之證明文件)【名額預計15位】。

(二)    團體組:人數限2-5人,設籍嘉義縣轄區內之民眾(包含新移民)【名額預計十五組】。

六、競賽流程:

(一)     請參賽者走上伸展台,可以融合舞蹈展示族群特色服裝,時間為130秒。

(二)     展示完後,由參賽者介紹服裝的特色,時間為30秒。

(三)     參賽者自行準備背景音樂。

七、比賽順序:個人組→團體組

八、評審:

(一)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業老師、專家擔任之。

(二)    評分標準:台風20%;整體搭配30%;走秀30%;表達能力20%。

(三)    評審之專業評定,參加人員應予以尊重。

九、獎勵:

(一)     各組錄取冠軍一位、亞軍兩位、季軍三位,殿軍四位,共10名。

(二)     由本府頒發獎盃及提貨禮券獎勵;冠軍提貨券1200元、亞軍提貨券1000元、季軍提貨券800元、殿軍提貨券600元。

(三)     冠軍參賽者之指導老師ㄧ人嘉獎二次;亞軍參賽者之指導老師ㄧ人嘉獎乙次;殿軍參賽者之指導老師ㄧ人獎狀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