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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學發展科 - 活動訊息 | 2021-11-05 | 點閱數: 310

一、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教育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 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 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24日 止(郵戳為憑)。

二、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教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jgQ6kD)。

三、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02- 8512-6718,電郵信箱:yuhsuan514@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