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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體健科 - 12年國教 | 2021-10-12 | 點閱數: 275

一、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1、績優訓練獎:10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
2、全人培育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3、運動科學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4、偏鄉服務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5、團隊經營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6、特殊奉獻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7、宏願獎: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

(二)申請資格:宏願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1、實際指導學校之射箭、田徑、羽球、體操、游泳、桌球、跆拳道、女子拳擊、射擊、舉重等個人運動種類選手。2、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最近10年擔任教練工作達6年以上。

3、品德優良、具訓練熱忱、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因材施教、與選手良性溝通、提供建設性建議,指導選手3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偏鄉服務獎為卓有績效)、指導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及參賽。

二、餘未盡事項,請參照附件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