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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運動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1-09-17 | 點閱數: 236

一、因疫情指揮中心安排9月23日開始為12~17歲青少年施打疫苗,並建議施打疫苗後兩周內不適宜激烈運動,考量各縣市因此無法辦理代表隊選拔,於110年9月12日經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競賽裁判委員會開會決議將本比賽延期辦理。

二、延期辦理時間:110年12月3日至12月6日(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