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1.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2.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3.嘉義縣中小學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二、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放棄,依備取成績名次依序遞補。
三、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稱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事之一,若事後發現具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3.持有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如受訓中請附證明)者及出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得優先錄取。未具前開相關檢定證照者,經錄取後,應於到職日起6個月內取得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
4.身心健康無傳染疾病,需出具三個月內之身體健康證明(需經區域教學醫院以上核發健康合
格證明,健康檢查項目應包括胸部X光、肺結核、性病、皮膚病、糞便、傳染性眼疾、A型
肝炎、傷寒等),(錄取後補證,如有不符規定,不予錄取)。
5.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6.衛生習慣良好者。
四、工作時間地點:
1.聘期:依勞動基準法簽訂不定期契約,以110年10月1日起進用為原則(以學校實際僱用日進用)。
2.工作時間:每日上午8時00分至下午4時30分。工作期間休息三十分鐘。
3.放假日(含國定假日)不上班。因學校辦理活動或特殊情形得要求廚工配合上班,並隨學校補假,若無法補假,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加發薪資。每學期開學前1天,必須到校清理廚房及餐具。
4.工作地點:嘉義鄉梅山鄉太和國民小學午餐廚房,必要時得配合甲方之需要,接受甲方合理之調動。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幼兒園師生午餐、上午及下午點心,及兼辦國小營養午餐供餐事宜。
二、點心及午餐食材之驗收、清洗、午餐菜餚之烹調、配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等相關事宜。
三、廚房內外之環境衛生、設備清潔與安全維護等相關工作。
四、配合學校活動之廚房相關工作。
五、由學校指派參加之相關工作講習。
六、協助幼兒園留檢採樣事宜。
七、寒暑假未供餐時間協助校園環境整理。
八、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
六、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七、報名方式:親自至本校辦公室,逕洽午餐執行秘書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