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觀光傳播局110年7月13日北市觀發字第1103027304號函及本局110年3月16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31295號函辦理。
二、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原延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舉辦「2021 臺北燈節」活動,因應疫情應變規劃,延至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至12月26日(星期日)辦理,爰該局配合修訂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下:
(一) 收件及組裝時間: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四),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 決選時間:1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
(三) 經費核銷期程:實施計畫函頒之日(109年10月16日)起至110年12月27日止。相關核銷憑證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送至該市瑠公國民中學。
(四) 作品領回: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
(五) 展出期間: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至12月26日(星期日)。
三、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