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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1-07-27 | 點閱數: 258

請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未修正學校(如附檔),務必於110年7月28日(星期三)前確實依據複審結果與意見修正計畫並上傳至填報網站,以利後續辦理經費核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