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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太保國民小學 - 行政公告 | 2009-09-16 | 點閱數: 718

請有需求的學校於期限內提報

如有需求者,請於9/24前回傳太保國小

1.國中小報名請「務必」填上鑑輔會安置文號
2.家長同意書,請各校自行留存
3.初診地點會再通知各校


一、服務目的:提供本縣特殊教育學生「新個案」需巡迴診視治療評估者。
二、服務對象:本縣經鑑輔會審查通過且已安置之特殊教育學生,含國小、國中及公私立幼稚園。
(國小、國中報名需有鑑輔會鑑定安置文號,公私立幼稚園報名需附上身障手冊影本或診斷書影本)
三、連絡人:太保國小歐春如老師。TEL:05-3711015轉133。
四、回傳日期:請於 9 月24 日前回傳至太保國小輔導室歐春如老師。

E-mail: tbps@mail.cyc.edu.tw  

FAX:05-371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