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1.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
2.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
3.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不含寒假)
4. 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二、報名日期: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0:00止。
三、甄試日期: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10:30到教務處報到。
四、其他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