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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縣網中心 - 行政公告 | 2009-09-11 | 點閱數: 3845

 轉達嘉義縣政府訊息:

嘉義縣政府為辦理本縣中小學E化教室採購,歡迎具備需求規範說明書所列相關產品供貨資格之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立約商,按照以下說明於本(九)月廿一日前提交廠商答覆書以供選購。

說明: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98年度振興經濟方案:建置中小學(含縣立高中附屬國中部、國中、國小及其附屬分校分班等)E化專科及數位教室,採購相關設備並建立維護服務機制,以建立優質化均等數位學習環境,規劃「九十八年度中小學E化教室設備採購案」(以下簡稱本案),依行政院頒佈之中央機關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實施要點,循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供應契約(以下簡稱共同供應契約)辦理訂購事宜。

.本案依據共同供應契約大量採購優惠規定,徵求合格立約商提報供貨產品及優惠服務條件,凡符合本案所列共同供應契約設備品項之「全區」或「嘉義縣市」立約商,同意依照「嘉義縣九十八年度辦理中小學E化教室設備採購徵求臺銀共同供應契約立約商需求規範說明書」所列(或更佳)之優惠條件提供服務者,得於規定期限內提報「嘉義縣E化教室設備及服務答覆書」(格式如附件),經本府書面審查無誤後,列為本案供貨商,以便進行選購作業。

三.請於公告收件截止日期限:九十八年九月廿一日前,將答覆書以掛號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管課收(縣府地址: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本案送件廠商所送交之答覆書等資料概不退還。

四.本案及相關說明若有更動,請以嘉義縣政府網站本案公告為準。

五.廠商對本需求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者,可自本案公告日起至答覆書收件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洽本需求規範說明書統一諮詢窗口:嘉義縣教育網路中心,電話:05-2304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