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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0-12-07 | 點閱數: 551

一、 「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1.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9學年度在學學生。

2.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3)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二、初審推薦受理時間:自109年11月30日起至12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推薦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tssh.cyc.edu.tw/-專案計畫-總統教育獎)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於上開期限內寄送至初審受理單位承辦人。

1.2021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2021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3.2021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五、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並寄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