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臺教師(四)字第1090150244C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修正適用於110年度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之報考人。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郭姿君專員(電話:02-7736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