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109年07月13日府教特字第1090151860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