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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20-06-20 | 點閱數: 330

一、旨揭教具將水土保持及防災知識等內容融合在遊戲當中,
引發學生參與學習的興趣,適合課堂教學及學校活動使
用,以提升學生的環境教育知識。
二、即日起開始受理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借用申請,教具內容及
申請借用辦法如附件。
三、申請學校不須支付租借費用,但須負責教具往返搬運。於
申請辦法公告借用期間完成申請之學校,若距離本館30公
里以上,可申請補助部分運費,詳見附件申請表。借用單
位請善盡保管之責,並應於教具歸還一週內提供水保防災
行動教具使用紀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