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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行政公告 | 2020-05-04 | 點閱數: 313
  1.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5月1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92204420號函辦理。
  2. 青發署為推動15至35歲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於全國成立10家青年志工服務站。
  3. 各青年志工服務站主要業務為推動主題式志願服務方案、提供青年志工媒合服務、傳遞青年志工訊息、召開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青年志工培訓、輔導在地青年服務團隊等。
  4. 各青年志工服務站辦理前開業務時,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等防疫措施暨青發署「青年交流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注意事項」(如附件)等規定辦理。
  5. 旨揭一覽表並同時公告於青發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歡迎查詢;另該署「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如附件),得申獎勵金之志工服務期間由6-9月調整為1-12月,有意者請於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提案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預計於109年5月1日開放線上申請,歡迎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