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培養一技之長,穩健家庭生活。
二、申請類別: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學生助學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三、報名期間:109年2月25日(星期二)至109年3月27日(星期五)。
四、報名方式:請至「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申報後,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該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
(一)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學生助學金:由「目前就讀學校」提出,如為「首次」申請,請先以「1080144315」公文文號於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登入申請,其餘沿用原帳號密碼。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由「申請者」自行至系統申報,如為「首次」申請,請先於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登入申請,其餘沿用原帳號密碼。
五、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洽詢下列專案人員及系統廠商: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轉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轉分機270、553、554及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