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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20-02-18 | 點閱數: 342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週四)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全國之演藝團隊及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09年8月至110年7月間辦理。

三、補助內容及名額:

(一)補助名額最多五名,包含南投縣兩名及其他縣市三名。

(二)獲補助演藝團體之演出活動將補助場地或燈光音響等費用並協助行銷宣傳,期累積藝術能量與潛能,以利永續經營與發展。

(三)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3萬元原則。

四、申請方式: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一式2份,填妥後掛號郵寄至「54071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7號」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收。

 五、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http://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

附註:若對此補助計劃有疑問請電郵至teresa@chin-ai.org.tw,或請於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電洽(049)2316387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