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定109年間對高中(職)、國中小、社區、原住民、新住民、婦女團體、身心障礙、社福團體(含社會扶助)及高齡民眾團體辦理金融知識宣傳活動,有意願者請逕洽該會銀行局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2月3日金管銀合字第109027015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計畫簡述如下:
(一)計畫名稱:金管會「109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二)宣導目的:有鑑於消費金融與國人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為建立消費者正確的消費與理財理債觀念,透過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讓金融教育紮根,使民眾都能獲得消費金融知識,樹立正確金錢觀與養成負責任的態度,提升人民金融知識水準,創造幸福生活,並促進金融市場與社會秩序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