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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教育處學特科 - 獎助學金 | 2020-02-13 | 點閱數: 567

109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3萬562元以下)。
  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四月十五日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教育文化科賴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