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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發展科 - 行政公告 | 2020-02-04 | 點閱數: 852

1.同意身體不適教師請假。

2.研習會場隨時留意參與教師之身體狀況,提供耳溫槍方便進行體溫檢測,如有身體不適者,請其回家休息,進行健康自主管理。

3.確保研習場地通風無虞,避免因密閉空間造成群聚感染狀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