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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朴子國民小學 - 人事選聘 | 2009-08-24 | 點閱數: 637

一.報考人員資格:
1.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者。
(持82年8月1日(含)以前核發之舊制教師證書者,於現場資格審查時應另檢附可證明其在取得舊制教師證書後至92年7月31日之間未曾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之服務證明等相關文件供審核,以證明該教師證書持續有效。)
2.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甄選名額:體育代理教師1名(公假缺),擇優備取數名。
三.報名日期:98年8月28日(星期五)9:00~12:00
四.甄選日期:98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開始,請於當日13:00前攜帶身份證向人事報到。
五.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