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全民國防教育科列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必修2學分,融入並銜接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相關課程,特規劃旨揭課程,完成者將可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證書。
二、參加對象:
(一)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之儲備教師及代理(課)教師(公私立編制內專任教師除外)。
(二)已具備學士學位及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三、即日起至108年11月1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
四、詳情請上網http://icaps.nsysu.edu.tw/p/404-1131-216085-1.php?Lang=zh-tw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