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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國教科 - 行政公告 | 2019-10-28 | 點閱數: 447

訂自旨述日起,依各直轄市及縣(市)觀測或預測平地最低氣溫之高低與延續情形,以黃、橙、紅3色燈號分級發布低溫特報:

(一)黃燈:指平地氣溫攝氏10度以下;
(二)橙燈:指平地氣溫攝氏6度以下,或攝氏10度以下且連續24小時攝氏12度以下;
(三)紅燈:指平地氣溫連續24小時攝氏6度以下。

新修訂之低溫特報資訊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後仍將以傳真及簡訊通報(知)相關單位與媒體,並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官網(網址:https://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新、舊低溫特報發布內容對照模擬案例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