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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處社教科 - 活動訊息 | 2008-08-21 | 點閱數: 1879
 
一、說明:本方案公益金承報內政部核可,由社會大眾捐款提供,協助弱勢家庭孩童生活與醫療補助,
          為徵信於社會大眾,本方案每筆捐款於募款期間內均以專款處理。
     本計畫扶助對象為育有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之家庭,且須經社工員訪視,
     確認並符合條件之規定者。

二、申請日期:民國 97 年 9 月 1 日至民國 98 年 4 月 30 日止。

三、地點:全台灣地區均可申請,無居住與戶籍地之限制。

四、扶助項目:

(一)依本會募款狀況調整,若款項已發放完畢,將於本會網站上公告週知。

(二)補助額度:

  學童餐費:每人2,000元,補助月份由社工評估。
  子女托育:每人5,000元,補助月份由社工評估。
  生活物資:由本會購買需求物資直接提供個案,每戶補助額度以2,000元為上限。
  緊急房租:每戶10,000元,每戶僅能申請1次。
  健保欠費:每人每次2,000元,1人僅能申請1次。(檢附健保欠費證明)。
  緊急醫療費:每人每次3,000元,1人僅能申請1次。(檢附診斷證明、相關證明)。

 

五、其餘相關證明規定,請見附件申請表內之說明。如仍有疑問,請電洽中華民國紅心字會詢問。

       電話:(02)-27771886   承辦人:吳震環社工員     江雅筑社工組長